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备和削减突发事情的发作,操控、减轻和消除突发事情引起的社会损害,规范突发事情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产业安全,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情应对法》及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拟定本法令。相关新闻:恐怖袭击及核事情列入北京突发事情应急预案恐怖袭击列入北京突发事情应急预案“恐怖袭击”写入突发事情应急预案巴南涪陵交界处一公路地道发作突水事端致3死4伤巴南涪陵交界处天池地道 发作突水事端 3人死4伤
第二条
本法令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事情的防备与应急预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过后康复与重建、评价与查核等活动。本法令所称突发事情,是指忽然发作,构成或许或许构成严峻社会损害,需求采纳应急处置方法予以应对的自然灾祸、事端灾祸、公共卫生事情和社会安全事情。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所辖行政区域内突发事情应对作业的行政领导机关。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应急办理作业进行辅导,必要时可派出作业组。中心直属驻粤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法定职责,依据实施一致领导职责或许安排处置突发事情的人民政府的要求,予以合作和支撑。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由国务院有关部分对突发事情的应对作业担任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作和支撑。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树立突发事情应急委员会,一致领导、归纳和谐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和下级人民政府展开突发事情应对作业。突发事情应急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政府首要担任人担任,相关部分、驻地解放军、装备警察部队和中心直属驻粤有关单位的首要担任人为成员。各级突发事情应急委员会依据作业需求,树立专项应急指挥安排,按类别安排、和谐和指挥同类别突发事情应对作业。专项应急指挥安排承受本级突发事情应急委员会的领导。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树立的应急办理办公室,担任本级突发事情应急委员会日常作业。有关部分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指挥安排建造。省突发事情专项应急指挥安排、突发事情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树立应急办理办事安排,装备专职作业人员。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能够依据需求树立或许确认应急办理办事安排,树立健全二十四小时值勤准则。
第六条
各级突发事情应急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专项应急指挥安排应当依据需求树立应急办理专家组,树立健全专家决议计划咨询准则。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编制应急体系建造规划,并将其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规划。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突发事情应对作业所需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各级财务的预备费应当优先保证应对突发事情的需求。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采纳扶持方针和优惠方法,鼓舞和支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安排等展开公共安全技术理论研讨,开发用于突发事情防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东西,促进应急办理教育科研一体化。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加强应急办理区域合作,树立健全应急办理联动机制。
第二章 防备与应急预备
第十一条
本省依据国家规则树立健全突发事情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办理方法。省人民政府担任统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办理。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担任拟定省整体应急预案,安排拟定省专项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有关部分管任拟定本部分省级应急预案。市、县人民政府参照省拟定预案的做法,拟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本行政区域实践,拟定应急预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地点地人民政府的辅导下,拟定相关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令、法规、规章拟定本单位应急预案;严峻活动主办单位、公共场所运营或许办理单位依据有关法令、法规、规章拟定详细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拟定单位应当依据应急预案拟定应急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应当结合实践状况当令修正、完善,保证其可操作性。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研讨修正一次,其他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研讨修正一次。
第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停处理或许引发社会安全事情的对立胶葛。
第十五条
一切单位应当树立健全安全办理准则,定时查看本单位各项安全防备方法的实行状况,及时消除事端风险;把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或许引发社会安全事情的问题,避免对立激化和事态扩展;对本单位或许发作的突发事情和采纳安全防备方法的状况,应当按照规则及时向地点地人民政府或许人民政府有关部分陈述。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部队建造,必要时能够依托本地消防部队树立归纳性应急救援部队。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供气、医疗和其他供给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树立以本单位员工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部队。高危职业企业应当树立专职或许兼职的应急救援部队。应急救援部队应当具有专业的应急救援常识和技术,装备先进和足够的装备,进步救援才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树立的突发事情应急委员会以及专项应急安排安排应当加强对应急救援部队的训练,按照应急预案安排展开应急演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展开面向社会的公共安全常识宣扬、遍及、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社会职责认识,进步全社会防灾减灾认识和防备、避险、自救、互救等才能,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应对突发事情的效果。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社会大众和本单位人员展开应急演练和应急常识遍及活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树立应急志愿者服务作业联席会议准则,担任统筹、和谐和辅导应急志愿者部队的招募、训练、演练、参加应急救援等活动。详细方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法令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拟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树立行政决议计划和应急办理作业决议计划的风险剖析准则。上级行政机关要求下级行政机关供给严峻决议计划事项、严峻建造项目等风险剖析陈述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当供给。县级以上突发事情应急委员会应当树立公共安全形势剖析会议准则,由首要担任人主持会议,定时对公共安全形势进行剖析,提出应对的建议和对策。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有关部分定时对风险源、风险区域进行排查、挂号。下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风险源、风险区域的风险风险排查状况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存案,并按照国家规则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部分和单位应当采纳安全防备方法,定时对风险源、风险区域进行风险评价和风险排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树立风险源、风险区域的信息数据库,定时更新并剖析相关的信息数据。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担任树立全省应急渠道体系和一致的数据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树立本行政区域应急渠道和一致的数据库,并归入全省应急渠道体系。全省应急渠道体系承当突发事情的监测监控、猜测预警、信息陈述、归纳研判、辅佐决议计划、指挥调度、异地谈判、过后评价等功能。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避护场所建造归入本级城乡建造规划,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情所需的设备和基础设备建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清晰应急避护场所的办理单位,在应急避护场所设置一致、规范的显着标志,储藏必要的物资,供给必要的医疗条件。应急避护场所办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避护场所的保护和办理,保证其正常运用。
第二十三条
本省按照统筹规划、分级担任、一致分配、资源共享的准则,树立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保证体系,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出产、储藏、更新、调拨和急迫配送体系,并依据不同区域突发事情的特色,分部分、分区域布局省级应急物资储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树立应急物资储藏运送作业联席会议准则,日常作业由经信部分管任。
第二十四条
展开变革、经信、民政等部分按照各自职责担任储藏重要物资及根本日子物资。专业应急部分管任储藏本部分处置突发事情所需的专业应急物资和装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储藏应急物资应当寻求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理办公室定见。各地、各有关部分物资储藏状况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办理办公室或许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理办公室存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舞和引导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和家庭储藏根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日子必需品。
第二十五条
鼓舞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为突发事情应对作业供给物资、资金、技术支撑和捐献。民政部分、红十字会向社会揭露征集、接纳突发事情应急处置所需求的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时向社会发布捐献款物等的来历、数量、发放和运用状况,并约请捐献代表参加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督查、审计部分对捐献款物的拨付和运用等状况进行督查和审计,并及时向社会揭露督查和审计成果。
第二十六条
鼓舞稳妥公司展开产品和服务立异,为处置突发事情供给稳妥服务。鼓舞社会大众参加商业稳妥和参加合作稳妥,树立风险分管机制。
第二十七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则对突发事情进行及时、客观、实在的报导,无偿展开突发事情防备与应急、自救互救常识的公益宣扬。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应急渠道体系,树立一致的突发事情信息报送体系,构成突发事情信息报送快速反应机制和舆情搜集、剖析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情信息。较大以上突发事情发作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两小时内将突发事情信息上报省人民政府,并向相关市人民政府通报。敏感性突发事情信息,不受突发事情分级规范约束,发作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当即上报省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树立突发事情信息陈述员准则,延聘新闻媒体记者,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业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城镇)卫生院医师,企业安全员,校园担任安全捍卫的教员工等担任突发事情信息陈述员。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得悉突发事情信息,应当当即经过报警电话等各种渠道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分或许指定的专业安排陈述。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树立健全突发事情监测体系,装备必要的设备和设备以及专职或许兼职人员,对或许发作的突发事情进行监测。
第三十一条
能够预警的突发事情行将发作或许发作的或许性增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揭露发布相应等级的警报,决议并宣告相关区域进入预警期,一起向上一级人民政府陈述,必要时能够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或许遭到损害的毗连或许相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报。
第三十二条
本省经过省突发事情预警信息发布系一致致发布突发事情预警信息。二级以上预警信息,由省人民政府应急办理办公室依据省人民政府授权担任发布;三级预警信息,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理办公室依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担任发布;四级预警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办理办公室依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担任发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发动应急呼应后依据需求和相关规则发布专项预警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使用播送、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播送、宣扬车等,选用揭露播送、派发传单、逐户告诉等方法发布预警信息。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和通讯、播送、电视盲区以及偏远区域的人群,应当采纳足以使其知悉的有用方法发布预警信息。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则采纳有用方法做好防护作业,避免或许减轻突发事情构成或许或许构成的损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合作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做好突发事情应对作业。
第三十四条
发布突发事情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事态的展开,按照有关规则当令调整预警等级,及时更新发布预警信息。上级人民政府以为下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不恰当的,应当责令下级人民政府改正或许直接发布有关预警信息。有现实证明不或许发作突发事情或许风险现已免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应当当即在原发布规模内宣告免除警报,中止预警期,并免除现已采纳的有关方法。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三十五条
突发事情发作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当即发动应急呼应,针对突发事情的性质、特色和损害程度,安排有关部分,调集应急救援部队和社会力气,按照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应急方法进行处置。突发事情发作后,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当即采纳方法操控事态展开,安排展开应急救援和处置作业,并当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陈述。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许不能有用操控突发事情引起的严峻社会损害的,应当在采纳先期处置方法的一起,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安排处置。突发事情由上级人民政府一致领导和安排处置的,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和帮忙善后作业。
第三十六条
突发事情应急处置作业实施现场指挥官准则。实施一致领导职责或许安排处置突发事情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应急处置作业的需求树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许指定现场指挥官,一致安排、指挥现场应急救援作业。现场指挥官有权决议现场处置计划,和谐有关单位和部分的现场应急处置作业,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部队。各有关部分、单位、大众应当遵守和合作现场指挥官的指挥。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应急征用,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或许个人签发应急处置征用令并做好挂号造册作业。征用令包含征用单位称号、地址、联络方法、实行人员名字、征用用处、征用时刻以及征用产业的称号、数量、类型等内容。被征用的单位或许个人拒不实行应急处置征用令的,征用实行人员在状况急迫而且没有其他代替方法时能够强制征用。被征用的产业运用后,实施征用的人民政府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产业被征用或许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实施征用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则给予补偿。
第三十八条
救灾物资的急迫收购由收购单位自行安排,各级会集收购署理安排帮忙合作。契合相应资历条件的供货商有两家以上的,按照契合收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持平且报价最低的准则确认成交供货商,只要一家供货商的,能够直接确认其为应急收购的供货商。督查、财务、物价部分应当派员监督救灾物资的急迫收购。
第三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树立和完善全省应急交通运送归纳和谐机制。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部分应当保证救援人员和遭到突发事情损害的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情期间,装备由省人民政府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作业人员和交通东西能够优先通行。突发事情的要挟和损害得到操控或许消除后,有关部分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突发事情发作后,应当加强价格监管,从严惩办奇货可居、哄抬物价和制假售假等打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安稳市场价格,保护市场秩序。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务部分在突发事情发作后应当简化财务资金的批阅和划拨程序,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第四十二条
实施一致领导职责或许安排处置突发事情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遭到突发事情损害的人员供给食物、饮用水、医疗和居处等根本日子保证。在哀鸿暂时安顿场所树立根本日子保证和心思干涉服务站点,装备必要的大众信息传达设备。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令、法规、规章,树立健全突发事情信息揭露准则和新闻发言人准则。实施一致领导职责或许安排处置突发事情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则的权限精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情事态展开和应急处置作业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造、传达有关突发事情事态展开或许应急处置作业的虚伪信息。
第五章 过后康复与重建
第四十四条
突发事情发作地或许受影响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编制康复重建规划,拟定救助、救治、康复、补偿、劝慰、抚恤、安顿和心思干涉等善后作业计划,有序展开康复重建作业。
第四十五条
突发事情的要挟和损害得到根本操控或许消除后,宣告发动应急呼应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宣告完毕应急呼应,中止实行应急处置方法,一起采纳或许持续实施疫病防治、疫情或许灾祸监控、污染办理、宣扬引导以及心思危机干涉等必要方法,避免发作自然灾祸、事端灾祸、公共卫生事情的次生、衍生事情,避免从头引发社会安全事情。
第四十六条
实施一致领导职责或许安排处置突发事情的人民政府应当赶快安排修正被损坏的通讯、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和医疗等公共设备。
第四十七条
实施一致领导职责或许安排处置突发事情的人民政府采纳突发事情应对方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构成产业丢失的,应当给予补偿。详细方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法令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拟定。
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情发作地受灾人员需求过渡性安顿的,实施一致领导职责或许安排处置突发事情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突发事情发作地的实践状况,做好安顿作业。过渡性安顿点的规划应当适度,并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当、便利受灾人员康复出产和日子的区域。实施一致领导职责或许安排处置突发事情的人民政府应当在过渡性安顿点采纳相应的防灾、防疫方法,建造必要的配套基础设备和公共服务设备,保证受灾人员的安全和根本日子需求。
第四十九条
突发事情发作地的公民应当遵守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合作人民政府采纳的应急处置方法,积极参加应急救援、过后康复与重建作业。
第五十条
突发事情对事发地经济社会构成严峻影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丢失评价状况和有关规则,依法给予费用减免、财务赞助等方针扶持,安排供给物资和人力等支撑。
第六章 评价与查核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事情防备和应对作业归入行政机关首要担任人和有关担任人年度绩效查核规模,树立应急办理作业相关指标体系,健全职责追查准则。详细方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法令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拟定。
第五十二条
应急呼应完毕后,突发事情发作地和受影响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对突发事情应对作业进行查询评价,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陈述。发作较大以上突发事情的,担任处置作业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许有关应急指挥安排应当将查询评价状况陈述省人民政府。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实行有关应急办理法令、法规、规章的监督查看。
第五十四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应急办理作业进行专项监督查看和查核。
第七章 法令职责
第五十五条
对违背本法令的行为,法令、法规现已规则法令职责的,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理。
第五十六条
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分违背本法令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许督查机关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给予记过或许记大过处置;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许撤职处置;情节严峻的,给予开除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一)回绝或许延迟实行地点行政机关或许上级行政机关有关应对突发事情的决议、指令的;(二)迟报、谎称、瞒报、漏报突发事情信息的;(三)玩忽职守导致突发事情发作或许损害扩展的;(四)截留、移用、私分或许变相私分应急专项资金、物资的;(五)突发事情发作后采纳违法手法曲解、掩盖现实躲避法令追查,或许庇护对突发事情负有职责的单位或许个人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防备和处置突发事情触及事项,法令、法规没有规则的,省人民政府能够作出规则。
第五十八条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发作突发事情时,依据国务院要求或许实践需求,由省人民政府一致布置,安排参加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康复与重建作业。国务院及其组成部分直接指令本省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参加突发事情应对作业的,接纳指令的部分应当及时陈述省人民政府。
第五十九条
本法令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